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 新竹買屋葉聖一
  湖南籍男子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,近日被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,一個專門受雇於詐騙團夥的“職業取款人”團夥浮出水面。從上虞警方繳獲的656張銀行卡來看記憶體,這6名“職業取款人”至少受雇於130多個詐騙團夥,將數以千萬計的受害人匯出的錢取走,涉案金額巨大。
  女子被騙,上虞警方抓獲6隨身碟名犯罪嫌疑人
  4月18日,上虞區公安局道墟派出所走進一名神色慌張的中年婦女,她開口就說,ssd固態硬碟“我被騙了!”
  這名女子姓馮,家住上虞區道墟鎮。在民警程浩傑面前,馮某細述了被騙經過。馮某的丈夫在上虞一家百快閃記憶碟強企業工作,而她在家帶孩子。
  因在家裡覺得空閑,馮某很想投資賺錢。4月8日晚,她在百度搜索投資項目,突然,一隻理財產品跳進她的視野。這是一家投資公司,市民只要購買理財產品,就能得到巨額回報。
  於是,馮某就根據網站上的電話號碼與對方取得了聯繫。接電話的是一名陌生男子,他告訴馮某,購買1萬元理財產品,30天連本帶利返還,每天返額540元。
  馮某算了一筆賬,自己手頭上有6萬元私房錢,如果購買理財產品,每天就能返3240元,一個月下來,就能獲利97200元,這樣的賺頭,丈夫需要在企業辛苦工作好幾個月時間。
  於是,馮某先後掏出6萬元購買理財產品。頭幾天,對方確實有返錢給她,這讓馮某興奮不已。
  可是,高興了沒多少天,4月16日,馮某發現賬戶上沒有返錢,聯繫對方也不接電話了,馮某隻能向當地派出所報警。
  接到報警後,上虞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。6月30日,專案組民警趕赴廣東,將以湖南籍男子李某為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。
  656張銀行卡,顯示這夥人是“職業取款人”
  一開始,民警還以為李某等系詐騙團夥的成員,但從現場繳獲的656張銀行卡來看,這夥人系“職業取款人”。
  原來,現年35歲的湖南籍男子李某糾集老鄉易某、張某、林某及重慶女子伍某和廣東籍女子黃某等5人,組建“取款公司”,成了所謂的“職業取款人”。
  從去年初開始,這個“取款公司”與湖南的一個詐騙團夥達成協議,由他們負責幫助詐騙團夥取款,以取款額的5%作為提成。
  在隨後的審訊中,李某等人交代,他們按照詐騙團夥的指示給這些銀行卡編號,一旦接到詐騙團夥要求取錢的電話,就將對應編號的銀行卡取出來給取款者,由取款者將錢取出交給詐騙團夥,抽取一定比例的贓款。
  這個團夥中,李某和易某、林某等4人得大頭,伍某等2人主要賺“工資”。一段時間下來,李某的“取款公司”在詐騙團夥中名聲大了起來。
  於是經過老鄉介紹,李某團夥的“業務”很快打開了。對提成,李某也有更高的要求,對一些投資類的詐騙,提成依舊在5%,但對一些詐騙數額巨大的,提成為8%至10%。
  從656張銀行卡分析,這6名“職業取款人”至少受雇於130多個詐騙團夥,將數以千萬計的受害人匯出的錢取走,涉案金額巨大。
  程浩傑說,這個團夥至少獲利數十萬元。
  656張銀行卡究竟是從哪裡來的?誰是制卡人?上虞警方順藤摸瓜,於7月底在西安市將現年30歲的湖南籍男子馮某某抓獲。
  馮某某交代,他除了給李某的團夥提供銀行卡外,還向其他團夥提供銀行卡。而他每張卡收取100元至150元不等的費用。
  上虞警方提醒廣大市民,個人身份信息應註意保密,切不可因貪小便宜而替陌生人辦銀行卡,以防他人利用銀行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,並可能因此而影響個人的銀行信用。  (原標題:上虞警方搗毀一個“職業取款人”團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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